【12港人案】兩被告今區院再提訊 因缺席聆訊被充公保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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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1/04/08 19:31

最後更新: 2021/04/08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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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中其中兩名被告今於區域法院再提訊。(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12港人涉偷越邊境案,其中8人已於內地服刑滿被遣送返港,其中兩名被告鄭子豪及李子賢完成強制檢疫程序後,今(8日)於區域法院應訊。控方指基於兩人早前缺席聆訊,今申請充公兩人的保釋金,兩人的代表律師沒有保釋申請。法官杜大衛最終批准充公保釋金,並押後案件至5月及6月再訊,兩人繼續還押候訊。

兩案被告分別為李子賢及鄭子豪,兩人分別涉9.29金鐘暴動案及10.1前夕串謀意圖縱火案。被告李子賢(30歲)被控1項暴動罪。控罪指,案中共52名被告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金鐘道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

另一被告鄭子豪(19歲)則被控1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及1項管有物品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的交替控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9月在港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串謀,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摧毀或損壞屬於他們本人或他人的財產;以及意圖籍摧毀或損壞財產以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

交替控罪指他於2019年9月30日,在灣仔駱克道某單位內管有製造汽油彈的原料,包括1個塞有1個手指套的玻璃樽、21個玻璃樽(大部份載有多枚大頭針)、408毫升異丙醇、750毫升乙醇、4.07升汽油、230毫升打火機油、糖、量杯等。

控方指基於兩人早前缺席聆訊,今申請充公兩人的保釋金,兩人的代表律師對充公亦沒有陳詞,並申請押後案件以索取法律意見及申請法援,並沒有保釋申請。

法官杜大衛最終批准充公保釋金,並分別將李子賢的案件押後至6月29日,以及鄭子豪的案件押後至5月25日再訊,待兩人申請法援及索取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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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欣樂